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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文號:閩衛醫罰[2024]1號
行政相對人名稱(chēng):福建醫科大學(xué)附屬協(xié)和醫院
案件名稱(chēng):未按規定填寫(xiě)病歷資料等案
處罰類(lèi)別:警告、罰款
處罰事由:未按規定填寫(xiě)病歷資料,未按規定實(shí)施醫療質(zhì)量安全管理制度
處罰依據:《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、第四項,《福建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》
處罰結果:警告,罰款肆萬(wàn)元整
處罰決定日期:2024年3月15日
省政府及省直單位
國家、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衛健委
各設區市衛健委
直屬單位
其他衛生單位
省政府及省直單位
國家、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衛健委
各設區市衛健委
直屬單位
其他衛生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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